法律分析:
国家对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女职工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以给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_x000D_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_x000D_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