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攻坚克难,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创造了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新辉煌。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认真履职尽责,作出积极贡献。奋斗的征途充满艰辛,体悟和共识弥足珍贵。实践再次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是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风险挑战的根本保证,必须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