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我们都非常熟悉房产税这个代名词,它一直是人们极为关注的一项国家政策,因为房产税是实实在在与人们生活相关的。那么应该如何查询房产税呢?下面就由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什么是个人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如何查询房产税:
首先,如果是开通了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可以进入地方税务系统,输入税务登记证编号和密码,就可以在已申报缴纳款查询历史缴费记录。如果有申报号的话,录入申报号也可以查询。如果没有开通电子申报,那么就需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去地税局窗口查询。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查询房产税的两种方式。开通了电子申报的会比较简单一些。没有开通电子申报的用户会稍微繁琐一点。如果不想这么麻烦的话,在每年缴纳了税款以后,也可以自己记录下来或者将单据保存起来。
现在房产税还只是处于一个试点时期,还尚未成熟,所以对于房产税的查询方式可能也有些不完善。根究专家预测,2017年房产税有望在全国推行以后,那时房产税或许会对于一些细则有更加完善的更改,房产税细则的更改都是从公民的利益出发,所以相信今后出台的房产税会越来越好。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以下几点:
一、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产的转让价减去原购买价),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类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现在执行的二手房过户指导价)。
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6、房产所有人(业主)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