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3、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一、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呢
以下会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1、侵犯优先购买权:如果共有产权房未征得其他共有人或者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2、因欺诈转让房屋:如果卖家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购房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第三人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那么卖家与第三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3、商品房预售违法:开发商在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前提下,投入建设资金达到整个工程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管部门申请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延迟履行:卖房者延迟交付房屋或者购房者延迟支付房款,经过催告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履行的,可以认定购房合同无效。
5、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标准的人民政府审批而没有报批或不予批准的,购房合同无效。
6、强制性禁止转让:如果属于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裁定查封的房屋,购房合同无效,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是: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大家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一定要确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避免发生财产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