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资证明有什么法律责任
收入证明是对劳动者在职期间正常收入标准的确认。如果属实的话,盖公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二、开具收入证明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2.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3.出具工资收入证明一般应该实事求是。如果差距过大,属于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会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三、工资的构成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