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人出庭作证一般是口头。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现实中是不出庭为原则,出庭为例外。有书面证词是可以的。但一方要求对方证人出庭时(附条件)对方证人不出庭的话,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出庭作证
出庭作证是证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出席法庭并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庭提供证言的活动。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
证人出庭
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1、未成年人;
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
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