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住房补贴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具有本市户籍。
深圳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
一、补贴内容: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二、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三、申请条件: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具有深圳户籍;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深圳人才引进补贴条件
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备注: 1、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5)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6)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多少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有多少
人社局将实施的新政表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