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程序如下:
1、立案。侦查机关介入涉嫌犯罪案件,经初步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和侵占案件;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侦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4、审判阶段。法院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一般会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作出判决。判决宣布后,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判决生效,10日后交付执行。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上诉。不服判决的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二审法院接到上诉或者抗诉后,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5、执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