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据开错,可以连着划叉,写作废,
然后订起来留存。最好是盖'作废',并保留起来。
然后另开一张正确的就可以。
首先,收据大写金额写错,只能将该组收据作废,
然后另行填开。
其次,在标记该组收据作废时,可以加盖作废印章,当然,也可以在所有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以示被停止使用。对于收据,各地都有自己管理办法,但本质是一样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收据管理办法》为例,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