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骨干教师评职称中属于省级荣誉。 “骨干教师”是荣誉称号,在一定范围的教师群体中,师德修养,职业素质相对优异,有一定知名度、被大家公认的、具有较为丰富的中学教育经验,在学校的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了较重的工作量。骨干教师是一种荣誉,有县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还有省级骨干教师。而一级教师是一种职称,有二级教师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不一定是二级教师,但是在评职称的时候,骨干教师可以加分,级别越高的骨干教师加分越多,所以,一个老师要不断进取,才有机会评骨干教师,职称也容易评上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