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证明自己是在上下班途中的情形:_x000D_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_x000D_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_x000D_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_x000D_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_x000D_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_x000D_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_x000D_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_x000D_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_x000D_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