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存量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先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然后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经过规定程序确认申报交易价格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没有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税。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确定。
二、江苏房产税计算
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相关知识:在江苏房产税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1、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2、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