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50岁员工被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劳动者满足一定条件的的,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用人单位辞退50岁的员工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的月工资计算的,员工在单位工作半年以下的,给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就行,在单位工作半年到一年之间的,给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