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为大家解读过很多次,包括相关政策,路费怎么报销等,但也可能是政策和算法太繁琐,有些姐妹还是看得云里雾里的。索性,今天我们再来结合最新的政策为大家划重点讲解一下休探亲假的攻略。
军嫂到底能不能休探亲假?
答:看政策,分人群。
国家出台的关于探亲假的相关政策,要追溯到198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那现在已经过去40年了,这个政策还能参用吗?
答案是肯定的。2019年,人社部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对我国现行的几类休假标准再次予以明确,其中提到的现行的探亲假政策,正是这份文件。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随后出台的配套政策中明确提到了关于咱们军人配偶这类一人群,但是其面向的人群工作属性并不是全体,而是有特别限定的。
2、那这个探亲假政策都面向哪些工作属性的人群呢?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所以,如果你目前属于这几类工作属性的人群,按照国家规定,你一定能休到探亲假。
3、探亲假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之前也听到很多嫂子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就是单位的人事部门需要本人提供军嫂休探亲假的政策依据。那么,你一定要记好以下的内容。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有以下几条需要特别注意:
对于适用对象,在第二条明确指出:“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对于休假天数的规定,第三条中明确:“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其中第四条还特别提到了老师等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的休假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间: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第五条这样明确:“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另外,还有一点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是,探亲假和年休假冲突吗?
原人事部于2008年2月25日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明确:“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所以综上所述,只要属于以上人群范围,其实不管你是不是军属,都能按规定休到探亲假。
4、那其他工作属性的人群就不能休探亲假了吗?有没有哪个政策特别明确军嫂能休探亲假的?
还真有!国务院1964年7月27日下发了《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规范解答了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享受的休假待遇。
明确夫妇双方都是职工,其中一方享有领取工资连续三十天以上假期待遇的,另一方则不再享受探亲假。鉴于部队的不同情况,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期探亲的,职工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
据查,虽然该《通知》发布年代久远,但依然在施行。
另外,在休假天数方面,1981年3月26日国家劳动总局出台了一个政策文件——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劳动总局劳总险字(81)12号】中第八条提到:
“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通知》第一条中所规定的假期天数应改按一九八一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假期天数执行。”
简单给大家总结一下,也就是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探亲假假期为30天。
5、士兵配偶怎么休探亲假?
在上面的这份文件内容里,明确提到了军人配偶这个人群,不过这也并不是说士兵家属就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了。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了,不管是不是军人配偶,只要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对应人群,都能按规定享受探亲假。
另外,各省都应该有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大家可以去政府官网查询或者咨询一下,有的省份对士兵家属的探亲假或有明确规定。
退一步讲,军嫂休探亲假的问题即将迎来法律保障。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中第三章中第二十一条明确:
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部队探亲。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说,不久之后,等这部法律正式出台后,每一位军人配偶都能理直气壮的休到探亲假了。
军队对家属来队探亲的规定
2019年初,《关于军人休假探亲制度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下发,对军人年休假假期、探亲次数、探亲路费、管理监督等作出统一规范。2019年3月,再次下发相关补充说明的通知。
这里有一条特别重要的变化就是,原政策中规定的探亲路费由配偶所在单位报销的相关限制条件也取消了,转而全部有部队来发放探亲路费,这不仅简化了家属探亲路费报销的手续,也真正将路费发放进一步落实。对于两地分居的军人家庭来说真可谓喜事一件!
里面主要涵盖了以下问题:
1、什么样的军人配偶符合探望干部、士官呢?
2、另外,哪些军属能来部队探亲?探亲时长又是多久呢?
3、军队人员、军属探亲路费的发放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另外,还需要跟大家介绍的是,除了对探亲假的明确规定外,军属在部队探亲期间是有一定的保障待遇的。如:
亲属来队有“专车”接送。军人直系亲属临时来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排车辆到临近的车站、码头、机场接送站。
军人亲属来队的留住时间:义务兵的直系亲属不超过7日;士官和军官的配偶一般不超过45日,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超过10日;士官和军官配偶来队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留住时间,应当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日;军人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留营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留营住宿时,士兵的,由营首长批准;军官的,由直接首长批准。
针对部分家属随军和临时来队没有住房的实际,《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明确按当地平均租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租房补助。
营级以下分队官兵家属临时来队探亲,所在单位可以在部队内部安排一次加菜,所需经费从分队掌管经费中列支,不得挤占士兵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