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为适应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与全日制用工有所分别,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