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区别如下:
1、集体产权房屋一般建在集体土地上,不拥有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而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只有农村集体房产权;
2、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俗称。是指由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一般是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假设各种名义出售的。
一、房产证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一般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新房,未曾办理相关证件,未曾缴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另外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民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是没有国家发放的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会在国土房管局进行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根本不存在产权期限到期与否的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三、小产权房二次转让问题
小产权房的二次转让协议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