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说明理由嘛
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说明理由的,这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章,但是对于企业认识到错误,对于不合理的制度进行改善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以的书面的形式通知,到期可以无条件离职。
二、劳动合同员工解除有赔偿嘛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一)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二)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薪资的代通知金。
(三)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章: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章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章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