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新闻发布会举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提到,2019年8月至2021年底,最高检共邀请人民监督员89人次,监督办案41件次。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效果明显。
“目前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数量上升,质量提高,监督效果较好。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数量是2020年的2.6倍。”
他说,2024年是检察机关的“质量建设年”,人民监督员工作也要高质量发展,在“广度”“力度”“深度”上,不断推进。
他提到,要努力做到“应邀请必邀请”“能邀请尽邀请”。在实现“全覆盖”广度基础上,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和案件,按照规定,“应当”邀请的,就必须把人民监督员请过来;“可以”邀请的,只要案件有需要,也要邀请监督。
“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听取、处理和反馈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