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
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的一个整体。
没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能实现;没有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也会大打折扣;没有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形同虚设;没有监督权,知情权和表达权在很大程度上会失去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