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住宅小区外墙面若是属于公共分摊部分,那么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根据我国关于物权的法律规定,因为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是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