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报人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寸照片2张到县社保局2楼大厅13号、14号窗口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可现场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2、若无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则需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集中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1、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成年人报销封顶线;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2、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