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专门使用特定款物的财务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物资等严重情节,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3、主体为国家机关等单位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员,管理特定款物;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意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和救济资金,过失不能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