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基金所指的就是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是规定的一项用来支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大病住院费用的基金。
医疗救助基金的建立是为了弥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防止参保人由于生病治疗导致贫困。该基金的使用是不局限于某个种类的疾病也不局限于住院的次数的,是根据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是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县级财政部门将原来在社保基金专户中分设的“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进行合并,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基金的筹集、核拨、支付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