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对很多在试用期的员工来说,对工作上的福利制度等存在很大的困惑,大家往往觉得试用期的员工与正式员工存在非常大的差异。那么,对试用期的员工而言,可以购买社保公积金吗?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在员工试用期间,虽然此时的员工还不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两者之间却已经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因为,从个人参加公司的工作之后,两方就已经实际成立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间的员工正是如此。按照规定,试用期间的员工享受跟正式员工一致的公司法定福利,而这里面自然还得包括社保公积金。
试用期内,员工具备享受社保公积金的条件,公司方面可以为其购买社保公积金。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应在试用期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就购买社保公积金,否则属违法行为。若发现公司没有买社保公积金的,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若公司拒绝补缴,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政府管理机构举报处理。
员工在符合购买社保情形,但公司方面不予购买,即可按如下方式维权: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关于公司购买社保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如下: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不管员工选择仲裁、投诉,或者最后诉讼等形式维权的,最关键的是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若是无法断定哪些东西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建议最好就是找个劳动法专业的律师,争取拿到足够的证据。
按照规定,试用期间的员工享受跟正式员工一致的公司法定福利,而这里面自然还得包括社保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