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最近,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房住不分配租赁住房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租房居民子女可以在就近的公办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就读,以切实加强对租房居民子女教育权益的保障。具体而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子女均可享受此项政策:①租住了房屋并已签订纯租房合同;②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居住协议,且租费已成功缴纳。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政策只适用于普通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并且优先保障年级较高、在学校就读时间较长者的入学权。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教育主管部门也提供了便利措施,包括权益宣传、入学登记、录取安排和问题解决等方面的协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 学龄期内的儿童和少年,应当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实行地区或者学校,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