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要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5、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抵押明细表,无需提交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及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办事程序:初审-复审-核准-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2、出具房地产证明费:100元/证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办事地点:金厦广场
一、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
不需要的,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如果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需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如果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就可以了,所需全部费用: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550元)。
当然,还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况,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添加对方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在婚姻发生变化(如离婚)产生离婚析产时,可以将房产变更到其中一人名下,需缴纳住宅登记费80元每套,配图费20元每套。
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需要添加配偶的名字,如果有贷款,必须先还清贷款才可添加名字,如果没有贷款,购房者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买受人与开发商共同向市房产管理处住宅产业科申请变更合同备案手续,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名字添加到买卖合同上,然后凭新的买卖合同、发票、税票等材料至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即可。
二、不动产证样本图
样本图搜索软件可以找到。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5.军用土地申请登记的,提交全军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申请审核意见原件(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军用土地范围内的住宅用地,还应提交军队有权管理部门批复的征地文件(划分售房区方案)、建设计划6.以出让、国家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权利人名称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但权利人为自然人的除外7.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