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首先,公司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其次,如果员工拒不接受企业的方案,可以要求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清楚地告知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再次,如果员工还不能接受公司的建议,并且,派出所拒绝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那么,公司完全可以在向派出所备案的同时,要求保安人员在合理范围内,把两名员工请出去,当然,必须注意采取的措施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能造成人员伤害,以免扩大事态,激化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