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租赁合同的纠纷处理如下:
1、承租人转租房屋的问题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和收入;
2、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房屋租赁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依法享有的,在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给第三人时,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承租人装修房屋后,为了满足生活或经营的需要,往往会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如何处理装修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
4、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视为不定期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