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拍卖用户有充足资金将房子抵债款还清。
房子被拍卖一般是因为房贷没有及时还付,从而造成违约,此时银行就会将担保房产进行公开的拍卖,拍卖所得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人未归还的剩余贷款,如果有余额将退还给贷款人。这本就是担保权人的权利,即优先受偿权。一般而言,担保权人在对房产进行拍卖之前会通知产权人,产权人只需在此时及时还付贷款,或者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即可挽救被拍卖的房子。如果房子被拍卖了,但业主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权利,因为在拍卖之前肯定会通知房东的,如果不通知房东就直接拍卖这也属于违法行为,后期需要付法律责任的,当然如果没有钱还款,法院通知房子要被拍卖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除非用户有充足资金将房子抵债款还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