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二、社会保险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其次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3、填报资料: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名册(需填写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查验资料:
(1)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人员批准备案手续;
(2)二等乙级上传军人,需提供《伤残军人证》;
(3)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5、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