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如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一、继承人的债权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的债权的处理:
被继承人的债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上规定,自然人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承人的条件有哪些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因为要成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就必须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必须生存。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的人,其法律人格已经消灭,不再存有继承能力,当然不能成为继承人。只要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出身、精神状态的影响,都有资格成为继承人。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都可以作为继承人。只是由于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当他们作为继承人接受他人的遗产时,必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接受和保管。
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没有这些关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继承人的遗赠,也只是受遗赠人,而不能被称为继承人。
3、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因此此时还不能将其认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但考虑到这些未来的人出生以后的生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4、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如果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丧失继承权的,也不能成为继承人。但如果是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以外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使被判处刑罚,也不丧失继承权,仍然可作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农村房产该怎么继承
农村房产继承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
3、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4、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继承人。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