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颁布,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了创造人类的旅程,这需要一段幸福的时间。但是对于广大女性工作者来说,肯定是想知道,请产假需要哪些材料,那么律师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请小产假需要什么材料
产假需提供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相关知识:关于陪产假的政策规定
法定陪产假多少天?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
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请产假需要的材料的内容,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最后一条了没,原来国家还准许男同志有陪产假哟,虽然只有7天,但是足以证明国家的人性化。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我们,我们会给大家带来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