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事构成要件:_x000D_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有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其他人员;_x000D_
(2)主观要件:主观上具有故意;_x000D_
(3)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_x000D_
(4)客观要件:客观上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_x000D_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_x000D_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_x000D_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_x000D_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_x000D_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