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空气质量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目前,国家对空气质量评价所计入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以下几种:1. PM2.5: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是空气质量中最为危害健康的污染物之一,可以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系统疾病。2. PM10:与PM2.5类似,但直径范围略大,可引起眼部刺激和上呼吸道炎症。3. 二氧化硫: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和化石能源燃烧,对人体呼吸系统和眼睛有刺激作用。4. 二氧化氮:工业和交通排放是其主要来源,会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损害。5. 臭氧:太阳辐射下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反应生成,能够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并损伤植物。6. 一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交通和工业排放,在高浓度下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于这些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在环保监管方面需要得到严格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确定空气质量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空气质量,减少和遏制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