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未遂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进行定罪。
1、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司法解释当中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对其进行立案侦查;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对于骗保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这种就属于诈骗未遂。如果是未遂,定罪仍然以保险诈骗罪来进行定罪处罚,只不过在量刑过程中会对其法定刑进行从轻或者减轻的一个处罚。
一、关于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为目的的,采用欺骗手段,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支付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即保险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又侵犯了我国的保险补偿制度。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是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