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限制探视权的情节如下: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
3.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