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企业不交公积金不合法,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直接向缴存单位提出,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