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哺乳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解决方案有两种: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但哺乳期哺乳期合同到期,主张不继续履行的,那么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赔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哺乳假有一年,自孕妇生产之日起计算。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解决方案有两种: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但哺乳期哺乳期合同到期,主张不继续履行的,那么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赔偿金。
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合法?
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是不合法的,但女职工主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女职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的规定:
1、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能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但女职工主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在女职工哺乳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
1、如果单位违反以上规定,在女职工哺乳期未结束的情形下,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女职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女职工哺乳期的保护有: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哺乳期内,女工每天有2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两次时间可以并作一次使用;
3、对用人单位在1年的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存在非法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