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未成年孩子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提供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及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年满十八周岁即可以自主买卖、抵押房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