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租房所交纳的押金,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退还,但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签了的话,不到期,是不能退房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违约金一定要双倍返还吗
违约金不可以双倍返还。双倍返还的是定金,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索赔,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或者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者适当减少。
2、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没有约定的,守约方可以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定金是否能退
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定金是否能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未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不退还定金,但能否退还主观意向很重要,即使签订合同,只要对方同意,也可以退还。
根据法律相关的规定,单方面约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核销或者收回价款。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加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支付定金的买方违反约定,不得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方,违反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