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法规共计22条,明确了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申请和管理、使用和保管、监督和检查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其中,《办法》规定了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和个人。同时,电子印章的申请和管理也被纳入了规范范围之内,申请单位应当具备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员和技术保障措施等条件。除此之外,《办法》还要求企事业单位在使用电子印章时,必须遵循电子印章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电子印章在使用、保管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此外,《办法》也对电子印章的监督和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建立健全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电子印章管理机构、加强电子印章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等方面。总体来说,《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电子印章使用行为,提高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印章在各个环节中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法律依据】: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电子印章应当具备合法、安全、有效的特点,电子印章制作单位和申请单位应当在使用、保管和管理电子印章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