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因为有房屋的居住权不代表有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老人有其子孙的房屋居住权但是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有居住权是不代表可以卖房子。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
一、居住权等于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等于继承权。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居住人仅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而继承权来源于法定关系或者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而获得的一项权利,假设房屋是被继承的,则继承人可以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
一、房屋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如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二、房屋使用权的行使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使用权是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当事人可以以合同、遗嘱等方式设立居住权,行使房屋使用权时需正常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三、居住权能继承吗是永久的吗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