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一、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哪条法律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规定是:1、各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进行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查看全文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 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一般是损坏树木花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占用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查看全文
1、各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进行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各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未经允许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也应当限期归还。 3、各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查看全文
小金库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违规的小金库指未按规定记录单位资金的账簿,包括有价证券和资产。对于单位和个人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责令改正,调整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并没收违法所得。...查看全文
手铐脚镣的使用是为了约束重刑犯和有危险性罪犯,防止其逃跑、行凶、自杀或自伤。死刑犯一直带着手铐脚镣,其他犯人在特定情况下才会戴。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天,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需经批准。脚镣的重量和短连接限制了犯人的行动,手...查看全文
无证经营假种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属于两个违法行为。第一个违法行为是无证经营种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第二个违法行为是经营假种子...查看全文
虚假报销涉及员工时,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可构成诈骗罪;若主体为公司或单位人员,则构成职务侵占罪;若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虚假报销非法获取利益,可能构成贪污罪(需满足身份要求)。...查看全文
《维法》:绿地归属问题解析。城镇公共绿地除外,政府财政投资的绿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产权证明绿地属于个人所有。确定方法是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包括绿地。未明确记载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个人和物业公司不能侵占公共绿地。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是...查看全文
如何应对骚扰行为并维护自身权益?公证保存证据,诉讼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对方不停止,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查看全文
一、小区种菜违反什么法律 小区种菜违法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为管理小区的物业人员有权制止这种行为。 公共绿地属于公共所有或集体、小区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绿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查看全文
一般购房的房子都有绿化,主要目的不仅是为了美化市容市貌,同时也为居住者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因小区绿化是公共区域,被破坏是违法行为,当然具体可以了解清楚破坏小区绿化违法吗? &...查看全文
违法行为是指违背法律规定、有过错的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根据违法性质可分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违法行为;根据违害程度可分为一般和严重违法行为。...查看全文
小区绿化改车位犯法。根据法律规定,私自更改绿地为车位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面积,未经批准就改成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依法要受到行政处罚。可以向当地城建绿化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行政执法局投诉...查看全文
阻工行为可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实施者包括非施工人员、供应商、分包方等,会对工程施工造成阻碍。根据危害程度,将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其他可能涉及的犯罪包括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查看全文
《城乡规划法》对私搭乱建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要求当事人按规定停止建设或拆除。如果当事人不遵守规定,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查看全文
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政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行为者需退还违法所得,单位受警告或通报批评,负责人员受处分,情节严重者可开除。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包括虚报、冒领、截留、滞留、违规开支等。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涉...查看全文
绿色消费与生态消费是人类共同追求的消费模式.绿色消费的基本功效是健康、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生态消费相对于绿色消费而言它更具有适度性、全面性与协调性等特征.二者之间的关系为:绿色消费应寓于生态消费之中,并成为生态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查看全文
解答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查看全文
解答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10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