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要补办出生证的,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离婚后,要补办出生证的,必须先去当初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调取相应的资料,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出生信息资料后,当事人再去当地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相关部门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补办请求,向当事人出具新的出生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