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如何处理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如下:1、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2、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3、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2、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3、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因为小区发生偷盗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
不能。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求助工作。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末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追讨物业费的相关注意事项:一、要重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入风险意识。三、要遵循人性化服务,物业费催缴工作要循序渐进。四、要抓住案件重点,在法庭上用事实说话。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以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不可以。1、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业主不应该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2、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给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是债务人,应物业管理公司是债权人;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于前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开发商应该向业主给付赔偿或者补偿等,业主是债权人,开发商是债务人。3、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以物业管理费来抵消前述遗留问题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风险提示:追讨物业费的注意事项:一、要重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入风险意识。三、要遵循人性化服务,物业费催缴工作要循序渐进。四、要抓住案件重点,在法庭上用事实说话。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