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第十三个月工资”一般称为“年底双薪”,无论考核结果如何,都会发放;而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的一般称为“年终奖”。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用人单位福利性质,属于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奖励标准,没有法律规定其必须要高于本地最低工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