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过了试用期已转正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期限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_x000D_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x000D_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x000D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_x000D_
第三十六条_x000D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第三十七条_x000D_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