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职证明需要要原件。一般情况,新单位应留原件。因为这个证明就是给新单位开的,如果证明存在问题,这个证明是要用来打官司用的。而复印件不能起这个作用。自己可以留复印件,并可以要求公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已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离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或者终止的日期、工作岗位、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
一、离职证明的用途如下: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二、离职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要求开具,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公司和自己的物品,并且双方签字;
2、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总而言之,离职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使用原件,如果是复印件的话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