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拟制的血亲会消除。若是被收养人未成年的,与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自动恢复。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以及诉讼解除的方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_x000D_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_x000D_
第二百零三条_x000D_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