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对象不同: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2.土地取得方式不同:安置房采取“招拍挂”形式取得,经济适用房是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3.供应房定价机制不同:拆迁安置房供应价中包含政策补偿因素,经济适用房对价格进行严控。4、区分税收政策不同: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针对“双困户”供应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内的,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对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作了减免。两者执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